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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社

我爸媽每天晚上都看民視的鄉土劇《春花望露》,《春花望露》裡面的語言其實非常多元、非常複雜,有閩南語、國語甚至英文,其實那就是我們台灣現在社會實際上主流語言使用的狀況。但是各位有沒有注意到?它的字幕都是華語,所以福佬人或者是客家人,要在電視當中去學習他自己語言的書寫,或者學習不同語言的書寫,在我們現在的環境裡是沒有這樣的條件的。但很難做到嗎? 我們今天談國家語言的發展,其實涉及到語言復振,就是怎麼樣讓各種本土語言在我們生活中實際上被使用?這是需要陳豐惠老師提到的「語言的轉型正義」。所以我們在思考國家語言發展立法的意旨時,這會是一個前提式的要件,我們必須要放進來思考。因此以下我要提供幾個建議: 第一、

政府在國家語言發展的問題上必須要有一個重大的政治宣示,對於過去獨尊華語而對其他本土語言的壓迫,必須要有一個道歉。比如說:過去對於基督教會裡面台語白話字、客家語白話字的打壓,國家必須做一個道歉,在這個反省和懺悔的基礎上,我們才能真正放開追求族群的和解,以及各種語言的自由交流與使用。

其次,

在教育教學的場域當中,如很多先進提到的沉浸式教學,我覺得是非常重要的,讓我們在日常的教育活動中,即自然學會各種本國語言。以我的經驗,要在高等教育之中,在大學裡面,用母語來教法律或行政管理,其實是非常困難的,因為涉及到專業語言的使用。國立台灣大學數學系楊維哲教授用福佬話教數學,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陳延輝教授用福佬話寫學術專書《德國的分合:兩德接近政策的形成與實踐》,都很了不起,我們沒辦法使本土語言在生活乃至工作之中,往往是因為我們不知現代的事物中該使用何種詞彙表達,因此語言的復振,也是語言的創新,必須重整和建立基本詞彙,簡言之,就是國家認證的辭典的建立。

三,

關於本法的主管機關,我建議未來至少要有一個行政院下設的跨部會委員會來推動國家本土語言的復振,其性質類似於現在的行政院文化會報,國家財政緊張,未必需要設立常設的委員會,但一定要聘請民間和各族群的專家學者參與。這個行政院國家語言會報的首要任務,就是國家辭典的編纂和推廣,而國家辭典的編纂和維護工程,則應當搭配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把國內我們二十種語言的專家學者集合在一起。過去教育部有國語推行委員會,編有《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台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這一機構已經裁撤,它的政策指導和決定功能應當由行政院國家語言會報來恢復,而國家教育研究院則延續國家辭典的維護工作。不同語言的語庫、辭典的工作還要繼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有台灣各族《原住民族語言線上詞典》,其維護工作也可以交由國家教育研究院來做。台灣地區各族群自然使用的本土語言當中,不要忘了還有連江縣馬祖地區使用的福州話,應該還要把它列進來。

四,

《客家基本法》之中,對於各個本土語言復振有一個很有價值的參考作法,該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必須將客語作為公事語言,服務於該地區之公教人員,應加強客語能力,也就是要求在政府單位或公共場所提供客家話的服務,理想中應兼顧語言和文字。我覺得在未來的國家語言發展立法中,我們還可以把公事語言延伸到福佬話、福州話和原住民各族語言,由政府在公共服務中創造環境來落實各種語言的使用。《客家基本法》和《原住民族基本法》都規定了客家和原住民族行政公務員特種考試的法源,如果要落實公事語言制度,那麼在公務員的特種考試當中,我認為也應當加入福佬話乃至福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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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暨客家研究中心特約副研究員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E6%8A%95%E6%9B%B8-%E8%AA%9E%E8%A8%80%E4%B9%9F%E9%9C%80%E8%A6%81%E8%BD%89%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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