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得搞清三種說話 翻譯界說。「官方說話」是指一國的官地契位與教育單位,必需利用該說話作為其首要 翻譯溝通序言;如當局和學校所使用的文書,都必需利用該說話。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邱乾國指出,教育部所籌劃的說話政策,都只是提供學生學習說話的機遇;教育部尊敬學生的進修意願,不會強制學生進修某種說話。
至於「國度說話」的定義,文化部提出「國度語言發展法」時曾激發爭議。文化部示意,「國度語言發展法」的立法精力在於確保面對傳承危機的語言及文化得以保留、復振及同等成長,不會強迫黉舍必需教所有說話,或學生必需學所有說話,也不會所有的公共服務都必需利用所有說話。
國度語言、地方通行語、官方說話是不是影響教育政策?邱乾國指出,目前只有「國家語言成長法」草案要請教育部供給更多進修國度說話的課程。「奉行英語為第二官方說話」尚未入法,教育部目前做的只是在各進修階段強化英語講授。「處所通行語」也沒有關於教育政策的規定。
原民語、客語陸續被列為「國度語言」、「處所通行語」,立委則建議行政院長賴清德將英語列為「第二官方說話」 翻譯社國家說話、處所通行語、官方說話,這三種語言有什麼不同?是否是只要列入這三種說話 翻譯語言,學生就必需進修?
「處所通行語」是指一地域主要使用的語言,而「通行語」的劃定不盡溝通。如原居民族說話成長法中劃定,原民區得以地方通行語書寫公函書,大眾運輸對象及場站可增添處所通行語播音等。
本文來自: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0/2893152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
留言列表